申請補領結婚登記證是當事人因某種原因遺失,損毀了婚姻證件的,可以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,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。
符合條件能申請結婚登記證1、
當事人是向原頒發(fā)結婚或者離婚的婚姻登記機關,或者是雙方當事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;
符合條件能申請結婚登記證2、
當事人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時,其婚姻關系狀況沒有發(fā)生改變;
符合條件能申請結婚登記證3、
當事人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時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;
符合條件能申請結婚登記證4、
當事人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補領婚姻登記證并填寫《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》。